关于2021年度全市非公有制职称过渡 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0-09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全市非公有制职称过渡
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衔接过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3〕80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市非公有制职称过渡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附件1);
2.原非公有制职称证书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从学信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从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本人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4.人事劳动关系材料。人社部门将通过查看社保缴费信息等方式,审核申报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情况;
5.继续教育合格材料,包括《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书》等。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审核,过渡认定中级职称的至少近三年计算,过渡认定初级职称的至少近一年计算;
6.《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一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拟过渡职称名称);
8.《2021年度非公有制职称过渡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1份及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整理职称过渡认定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 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报送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5 日
报送地点: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1202房间(东城南一路290号)
联系电话:8381072 电子邮箱:zjkfg1116@163.com
三、其他事项
按照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0〕110号)要求,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过渡工作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结束,以后不再组织过渡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提报职称过渡材料,逾期未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1.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非公过渡用)
2. 2021年度非公有制职称过渡申报人员花名册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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