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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职认定和非公有制职称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1-16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认定业务办理,现将2018年度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职称认定及非公有制职称过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职称认定

2018年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范围、程序和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66号)执行,需提报如下材料: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人事劳动关系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企业及社会组织人员的,人社部门将通过查看《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信息等方式,审核申报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情况。

4.《“六公开”监督卡》;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审核表》(限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

8.继续教育培训合格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等。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审核,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至少以近一年计算。

9.单位推荐报告1份: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品德表现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

10.一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拟认定职称名称);

1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

二、非公有制职称过渡

2018年度非公有制职称过渡,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其他要求按照《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衔接过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3〕80号)规定执行。办理非公有制职称过渡需提交的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

2.原非公有制职称证书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从学信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从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本人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4.人事劳动关系材料。人社部门将通过查看《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信息等方式,审核申报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情况。

5.继续教育合格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等。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审核,过渡认定中级职称的至少以近三年计算,过渡认定初级职称的至少以近一年计算。

6.一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拟过渡职称名称);

7.《非公有制职称过渡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及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整理职称认定材料。职称认定材料由各部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至市或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日,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非公有制职称过渡材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受理;全日制毕业生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认定材料,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受理(其中,全市中级及市直初级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各县区初级的由本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附件:

非公有制职称过渡申报人员花名册.xls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018年度非公过渡使用此表,A3纸正反面打印).doc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201808).doc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汇总表(201808).xlsx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66号).doc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衔接过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3〕80号).doc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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