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掌握统计专业职务
2020-01-15
为进一步做好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保证评聘质量,根据《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掌握统计专业职务任职条件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治条件:
评聘统计专业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业务条件:
(一)高级统计师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具有系统的统计理论和业务知识,并具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
2.具有较高的统计专业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工作成绩突出。
3.能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地调查研究,任现职以来,撰写并在省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能对统计理论、统计制度、统计方法进行科学研究,提出过具有重要价值的创造性的建议。
4.能指导中级统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并做出重要成绩。
5.掌握一门外语。
(二)统计师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较系统的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2.有一定的统计工作经验,能够拟订统计调查方案并具有组织实施的能力。
3.能对本专业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任现职以来,写出并公开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有一定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
4.能指导初级统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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