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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掌握公证员任职条件的意见

2020-01-15

评聘公证员职务,必须执行《公证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为严格掌握各级公证员职务任职条件,保证评聘质量,现再提出以下要求。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严守公证员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主动服务;自觉维护国家主权与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证。

二、业务条件

(一)一级公证员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精通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具有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学和公证理论动态;

2.能够解决公证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能够独立承办重大、疑难及各种公证事项,具有指导全面公证业务的能力,工作成绩卓著;

3.能提出有重要意义的公证理论课题,并能组织、承担、指导研究工作,任现职以来,出版过论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水平较高的专业论文;

4.年办证量均在100件以上,办证质量全优(即无错、假证);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二级公证员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具有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和较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了解国内外法学和公证理论动态;

2.能够办理较复杂的公证事项,解决公证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有指导三级公证员工作的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3.能提出公证理论研究课题,并能组织、承担研究工作,任现职以来,出版过论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二篇以上水平较高的专业论文;

4.年办证量均在100件以上,办证质量全优(即无错、假证);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三)三级公证员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较系统地掌握法学知识和公证专业知识,任现职以来,在市地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专业论文;

2.熟练掌握办证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公证事项,年办证量均在80件以上,办证质量优良;

3.有指导四级公证员工作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

(四)四级公证员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掌握法学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熟悉办证程序,年办证量均在50件以上,并能独立承办一般的公证业务。

(五)公证员助理

中等法律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初步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公证业务范围及办证程序,能完成公证业务中的各项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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