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
  首页   >   政策法规   >   省厅级

关于严格掌握档案专业职务

2020-01-15



根据《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和人事部及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严格坚持标准条件的要求,为使档案专业职务任职条件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掌握执行,确保评聘质量,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聘档案专业职务的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法纪和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增强服务观念,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发展档案事业贡献力量。

二、评聘档案专业职务的业务条件:

(一)管理员

1.具备规定学历,初步掌握文书学、档案管理学或科技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技术学的基础知识。

2.对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有一定了解,初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了解本馆、室的任务及职责范围,了解与本岗位有关部分档案的基本情况,掌握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利用等业务方法和技能;或能够调查了解本岗业务范围内一般情况,指导基层单位的文书立卷工作。

3.能履行管理员岗位的职责,较好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助理馆员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比较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基本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3.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掌握档案管理各环节的方法和技能,对本岗位所管范围内的档案有比较详细的了解,能够对所管档案进行整理编目、编写参考资料、技术保护和提供利用。业务指导人员能初步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写出业务工作报告,参加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干部培训工作。

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基本掌握古汉语。

(三)馆员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独立进行本岗的业务工作。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办法,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有独立工作能力,系统地了解所管档案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档案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原则和技能,能解决业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提出一至两项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工作建议、总结,提出工作计划、方案,并能组织实施。从事档案史料编研工作的,能独立完成一至两项编研成果。从事档案保护技术工作的,能够提出档案保护技术的措施、方案,并能组织实施和推广先进技术,参与或承担一至两项科研项目和实验并通过鉴定达到应用水平。业务指导人员,能独立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独立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能够编写大、中专教材,进行授课,并能组织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4.具有相应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写出业务工作报告、调查报告和专业论文等。

5.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四)副研究馆员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对档案学某一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了解国内外档案学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

2.在业务工作方面有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对重大业务建设问题,能够从理论原则、技术运行上进行科学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方案;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主持指导业务、学术项目或课题的研究,起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3.出色地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从事档案管理业务指导工作的,提出过具有本专业指导意义的档案管理方法或主持制订过省级以上行业规范、标准,或主持编制出大型的检索工具书,或鉴定印证了重大史实的档案资料。从事档案史料编纂工作的,完成过一部省以上部门下达的档案史料编纂项目或所编成果获得省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从事档案保护技术、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的,完成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或科研项目并被省以上部门认定或取得省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励。

4.独立或作为主要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或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两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撰写过五篇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被省级以上档案部门采用的工作经验总结、业务工作报告等。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五)研究馆员

1.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理论研究有较深的造诣,准确掌握国内外档案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在档案界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对档案学理论的发展有较大的贡献。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对重大的业务建设问题,能够提出系统的科学的建议或方案,有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档案业务建设的重大疑难问题。

3.担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完成岗位职责,成绩显著,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下达的重大研究项目并通过鉴定,或在档案管理、编纂出版的理论、方法和保护技术应用研究等方面取得过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

4.任副研究馆员以来,独立撰写出版一部或合作出版三部专著,或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五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八篇以上高水平的档案专业论文。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 网校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帮助中心

欢迎光临东营市继续教育平台,总点击量

技术支持热线:0531-68962778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10038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