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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掌握播音专业职务

2020-01-15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和《播音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为严格掌握播音专业职务的任职条件,保证评聘质量,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评聘播音专业职务,以政治品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成就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能力为主要依据,并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从事播音专业工作的资历。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业务条件:

1.三级播音员

大专和中专(播音专业)毕业后从事播音工作一年,或高中毕业后连续从事播音工作两年以上,具有播音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和政策,嗓音良好,语言规范,语调正确,仪态大方,能按要求完成广播电视播音任务。

2.二级播音员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播音工作一年,大专毕业从事播音工作三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三级播音员工作四年以上,基本掌握播音基础理论和语言表达技巧,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和政策;能较好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播音和直播任务;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符合节目的基本要求;基本掌握现代汉语,略懂古汉语和一门外语。

3.一级播音员

获播音博士学位,或获播音硕士学位从事播音工作三年以上,或获第二学士学位、播音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担任二级播音员三年以上,或大学专科以上毕业担任二级播音员四年以上,掌握播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技巧;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较好地完成各类节目的采编制作,能独立承担各类节目的播音与直播任务,擅长某类节目的播音,主持播出某些节目,并有鲜明的播音特色;有一定水平的业务专题总结或论文;掌握现代汉语,初步掌握古汉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合格。

4.主任播音员

获播音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播音员工作二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播音员工作五年以上,比较系统地掌握播音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播音创作规律,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圆满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与直播任务,熟练掌握采编制作或主持各类节目,业务上有明显专长和特色,播音质量较高,在播音界和听众、观众中有较广泛的影响;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著作;能够解决播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能担任播音教学和培养指导中级播音员并有突出成绩;熟练掌握现代汉语,掌握古汉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合格。

5.播音指导

担任主任播音员后连续从事播音工作五年以上,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地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通晓播音业务,在实际工作中有创新,并形成独特的播音风格;有较高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著作;工作成绩卓著,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能够处理播音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在指导、培养中级播音员和提高播音队伍素质以及播音质量上,有显著贡献;熟练掌握现代汉语、古汉语,经考试,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对确有真才实学、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已具备高一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历年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均为优秀者,可不受规定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评聘高一级专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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