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论文著作提报要求的补充说明
2017-09-30
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申报人员应提交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和著作成果。论文同时提供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期刊(期刊/期刊社或报纸/报社)信息查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和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主流数据库进行全文信息检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名称、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著作提供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出版物合法查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
无法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主流数据网站检索到的公开发表论文,原则上不作为评审职称的依据。在连续性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正式发表的论文对待和使用。合作完成的著作、教材,未注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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