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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审核提交材料说明

2020-01-14

申请审核继续教育学分时,须填写《继续教育学分审核提报材料明细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培训类

1.培训证明(附件2)

2.培训通知;

3.培训领导签批件;

4.报销凭证(含申请人姓名的《差旅报销单》);

5.培训结业证书等;

除培训证明外,以上材料核对原件(或原件照片),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二、论文著作类

1.期刊、著作;

2.期刊及论文查询结果截图;

核对期刊著作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只需复印期刊著作封面,目录和带有作者姓名的文章部分)

三、成果类

1.课题类:立项证书或开题证明、成果(课题)鉴定报告或结题证明; 

2、成果奖:获奖证书; 

3.专利:证书; 

以上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类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等。

核对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90号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1006室

咨询电话:0546-6079188 

附件1  期刊论文网上查询步骤.docx

附件2  培训证明.xlsx

附件3  继续教育学分审核提报材料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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