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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1-14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更好地发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根据《东营市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东人社发﹝2013﹞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在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程序

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基础,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综合评价、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任务)、业绩成果。考核程序按照《东营市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备案(2014年2月10日至3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在进行年度考核时作为评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工作任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工作任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备案。

(二)组织考核(2014年12月)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四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的考核工作,其中,县区四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的考核工作委托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七至五级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的考核工作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填写《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部门综合专业技术人员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等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综合考核建议等次,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是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特别要注重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力度,实事求是组织考核评定,不断提高考核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备案表及备案花名册(附电子版)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彭国强

联系电话:8381072

电子信箱:dyrsj1302@163.com

附件:

1.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2.201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备案表.doc

3.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备案花名册.xls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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