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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2020-01-14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定于2013年7月16日至9月15日,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本次培训将由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本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1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简明读本》,请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认真学习。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个人自学与网络视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参训学员在自修教材的同时,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http:// dype.dongying.gov.cn),进行在线培训(包括观看网络视频、完成在线作业、在线考试)。有关网络培训学习步骤及要求请登陆网站查看。

四、时间安排

本次培训的报名、学习、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为2013年7月16日-9月15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组织本县区、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报名参训,完成网上注册、课程选取及缴费。参训学员根据个人情况,在上述时间段内合理安排好时间进行培训,各学员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请认真对待。

五、学分登记

2013年度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培训学习考试合格者,记 10学分,由系统自动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分账户。

六、培训教材及费用

培训教材统一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缴费后,可根据网上通知的时间,由单位统一到东营市人力资源市场723房间(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路北)领取教材。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按照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培训费45元/人次,教材费28元/本。培训及教材费用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通过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在线网银(建行)支付。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凡有条件的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合格人员的参训费用。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做好本单位目录的建立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

联系电话:8331306、8381072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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