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0-01-14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企业:
根据《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8号)的规定,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现将2013年度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和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参加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8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推荐要求
按照《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8号)的规定,严格程序,确实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专家所在单位张贴或上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负责所辖范围内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本系统内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市直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央和省属驻东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
推荐时以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四、推荐数量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一般各推荐1名人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较多的县区可推荐2-3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胜利油田可推荐3-5名,对企业中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不进行数量的控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下同);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顺序(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综合报告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2份;
3.《推荐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标准A3纸打印)和《推荐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附电子版一同上报;
4.其他附件材料1份,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等。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报送,原件验审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首页为目录(见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装订成册。
以上表格及《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8号),可自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东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http:// dype.dongying.gov.cn/)上下载。
(三)时间要求。申报推荐材料务于2013年10月16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评审结果将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和专家所在单位同时公示。
3.推荐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doc
政府令第178号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pdf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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