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发票的通知
2020-01-14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于2013年12月30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单位开具发票的具体要求按照附件的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东营市人才市场(黄河路与东二路路口)723房间领取。
附件:发票领取格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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