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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1-14

东人社字〔2012〕26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依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进行。为确保培训工作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公需科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1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读本》,请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认真学习。

三、培训方式

自2012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依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实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完成在线作业、在线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系统操作的步骤及要求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http://dype.dongying.gov.cn)予以公布。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2012年 9月6日至9月11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组织本县区、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报名参训,完成网上注册、课程选取及缴费。

(二)学习、考试阶段(2012年9月13日至9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市直单位  9月13-22日,

东 营 区  9月14-23日,

河 口 区  9月15-24日,

广 饶 县  9月16-25日,

垦 利 县  9月17-26日,

利 津 县  9月18-27日, 

卫生系统  9月19-28日,

教育系统  9月20-29日,

其他单位  9月21-30日。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在线培训后,考试采用在线人机对话的模式,学员登陆个人账户参加考试。2012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截止后,不再组织补考。

五、学分登记

2012年度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培训学习考试合格者,记10学分,由系统自动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分帐户。

六、培训教材及费用

培训教材统一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缴费后,可根据网上通知的时间,由单位统一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723房间(市交警支队对面)领取教材。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按照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培训费45元/人次,教材费26元/本。培训及教材费用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通过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在线网银支付。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凡有条件的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合格人员的参训费用。

七、其他事项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成本单位目录的建立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如因单位没能及时建立目录,准确录入人员信息等,导致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能及时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影响学分审核、职称评聘工作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联 系 人:张旭丽   王娜

联系电话: 8331306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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