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掌握文学创作专业职务
2020-01-15
为了进一步做好文学创作专业职务(创作等级)的评聘工作,确保评聘质量,根据《文学创作专业人员实行〈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的暂行办法》和人事部及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掌握文学创作专业职务(创作等级)的任职条件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社会主义文学事业,坚持文学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业务条件
(一)文学创作四级
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具有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有创作的基本素养、基本功,有独立创作的能力。
3.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和出版过8—10万字的文学作品。
(二)文学创作三级
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学素养。
2.有较扎实的基本功,有一定的创作经验和创作技巧。
3.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出版过18—20万字的文学作品。其中有两篇(部)以上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
4.能完成规定的创作工作量,创作成绩较显著。
(三)文学创作二级
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和较广博的文学知识和文学史知识。
2.有较深的艺术造诣、较高的创作水平和较丰富的创作经验。
3.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和出版了4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其中,有1/2以上的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4.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创作成绩显著并开始形成自己的风格,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较大的影响,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受到文学界较高的评价。
5.能完成规定的创作工作量,在本专业的某一领域内有创新,创作成绩突出。
(四)文学创作一级
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有很高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广博的文学知识和文学史知识。
2.具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很高的创作水平,创作经验丰富,并对自己的文学成果和创作经验有系统的总结和论述。
3.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和出版了6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其中有1/3以上的作品有很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4.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其代表性作品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受到文学界的高度评价。
5.能完成规定的创作工作量,在本专业的某一项领域内有较大的创新和突破,创作成就卓著,贡献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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