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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东营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异议期通知

2020-01-14

各呈报部门和单位:

2017年1月13日,东营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评审委员会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206名同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的规定,现进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17年1月14日至2017年1月28日。请各呈报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工作单位公示,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便及时报审公布。

联系地址:东城府前大街77号市政府大楼1306房间。

联系电话:8381072

附件: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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